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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

CH/T 9017-2012

Specifications for the database of three-dimensional model on geographic informatio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6日
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1日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前 言

    CH/T 9015-2012《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 9016-2012《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和CH/T 9017-2012《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对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的数据获取、加工处理和生产建库等过程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并做出了相应规范。
    本标准涵盖了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的起草规则依据GB/T 1.1-2009。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四维益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陈倬、赵占杰、陶迎春、吴璇、李扬、刘增良、李治庆、胡圣武、孟勇飞、刘晓丽、马照亭、林苏靖、赵珂、黄坚、林善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在数据内容、逻辑关系、数据组织、数据存储以及数据库管理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的建设、更新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94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GB/T 21740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
    GB/T 23705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地名/地址编码规则
    CH/T 9015-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
    CH/T 9016-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CH/T 9015-201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  three-dimensional model on geographic information
    能可视化反映相关地理要素在立体空间中的位置、几何形态、表面纹理及其属性等信息,包括各种地上主要地理信息的外部及地下空间,不含地上各建(构)筑物地理信息的内部。本标准中简称三维模型。
    [CH/T 9015-2012,定义3.2]

3.2 三维模型源数据库  three-dimensional original model database
    用于存放原始三维模型数据的数据库,原始三维模型数据是指采用三维建模软件制作的三维模型,可以用该建模软件打开和编辑,通常以关系数据库或文件方式存储。

3.3 三维模型表现数据库  three-dimensional cache model database
    用于存放三维成果模型数据的数据库,三维成果模型数据是对原始三维模型数据进行坐标转换、格式转换、分层、分块和切片等操作后的数据,通常以关系数据库或文件方式存储。

3.4 瓦片  tile
    将指定范围的地图按照指定尺寸和指定格式,切成若干行及列的矩形图片。通常情况下,这些图片覆盖空间上连片的范围,共用相同的信息内容和图式符号,分别具有唯一标识。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DOM  数字正射影像图(digital orthophoto map)
    LOD  细节层次(level of detail)

 

 

5 基本规定

5.1 空间参考系

    三维模型数据库应采用统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当采用地方坐标系时,应与国家统一坐标系统建立严密的转换关系。

5.2 时间参考系

    日期应采用公历纪元,时间应采用北京时间。

5.3 数据规格及命名要求

    三维模型数据的规格及命名应符合CH/T 9016的规定。

5.4 三维模型数据质量

5.4.1 质量描述

5.4.1.1 三维模型数据质量应采用数据质量元素描述,符合GB/T 17941的规定。数据质量元素包括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位置精度、表现精度、属性精度和现势性等内容。

5.4.1.2 三维模型数据源、数据加工过程、数据内容取舍和数据更新维护过程等应有质量记录文档。

5.4.2 完整性
    三维模型数据应完整全面,不应有重复或遗漏。

5.4.3 逻辑一致性

5.4.3.1 概念一致性:三维模型数据分类、分层、数据结构、属性、模型间关系在同一层次上应保持一致,在不同层次上应符合统一的体现规则。

5.4.3.2 值域一致性:属性数据的属性项取值应在值域的界定范围内。

5.4.3.3 表现一致性:三维模型数据应保证整体效果、色调协调,烘焙光影关系一致。

5.4.4 位置精度
    入库前的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库中的数据,以及由三维模型数据库派生的三维模型数据产品的位置精度应满足相应产品标准所规定的精度要求。

5.4.5 表现精度
    三维模型的表现精度可以用平面精度、高度精度、地形精度、DOM精度、模型精细度以及纹理精细度六个指标来表述,应符号CH/T 9015的规定。

5.4.6 属性精度
    属性数据的属性项及其名称、类型、长度、顺序、属性值等应准确、完整。

5.4.7 现势性

5.4.7.1 应定期或及时对三维模型数据进行更新。可采用按模型类型或按区域进行更新的方式。

5.4.7.2 元数据或属性数据中应包含时间标识。

5.5 信息安全与保密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三维模型数据的类型、位置精度和精细程度等进行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并按GB/T 21740的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运行环境和保密管理制度。

6 数据分类与数据库组成

6.1 概述

    三维模型数据库中的数据内容分为地形模型数据、要素模型数据和元数据三部分。

6.2 地形模型数据

    用于表达地面的起伏形态的三维模型数据,包括几何数据和地表纹理数据两部分。

6.3 要素模型数据

    地理要素的三维模型数据,包括建筑要素模型、交通要素模型、水系要素模型、植被要素模型、场地模型、管线及地下空间设施要素模型和其他要素七类模型。

6.4 元数据

    三维模型数据的说明数据,包括识别信息、数据质量信息、空间数据组织信息、空间参考信息、实体与属性信息、分发信息与限制信息等。

6.5 数据库组成

     三维模型数据库一般由模型数据库、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三部分组成。其中,模型数据库是核心,按类型可分为地形模型库、要素模型库和元数据库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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